亥姆霍兹联合会组织结构

亥姆霍兹联合会是一个注册团体,其成员是15个研究中心,每个研究中心均为独立的法律实体。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划定了其各项活动。一名全职的主席领导着亥姆霍兹联合会。主席负责科研计划优先的资助模式的实施。主席与各个中心协同工作,制定联合会的总发展战略,在德国和国际上代表着联合会。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中心决策机构是成员单位委员会,由联合会内部各成员单位组成,另外还有顾问委员会,由外部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委员会由各亥姆霍兹中心的主任组成,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联邦和州政府的代表,还有来自科学和研究界、商业和工业界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代表。顾问委员会负责各重点研究方向的评估,评估由独立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进行,专家的评估报告提交给顾问委员会。这些评估报告是做出资助建议的基础,顾问委员会将资助建议提交给联合会的资金供应方,也就是联邦和州政府,由他们决定每个重点研究方向应该获得何种程度的资助,以及核心研究课题可以获得多少资助。顾问委员会还负责提交其关于《评价与科研计划优先的资助模式》的各项决议。

亥姆霍兹柏林和波恩办公室的人员对主席为联合会各成员的工作由进行协助。布鲁塞尔办公室在欧盟的决策中心代表亥姆霍兹,同时与北京和莫斯科办公室一道,通过让外界了解亥姆霍兹联合会各中心的实力,支持各研究中心努力参与欧洲和全球的国际合作项目并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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